農村污水處理設備處理的污水可再次利用離不開
農村污水處理設備處理后的污水可以回用,這離不開農村污水處理設備的五種處理工藝:
一是農村污水處理設備一級強化處理工藝:一級強化處理。根據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規劃要求和建設規模,采用物化強化處理法、ab工藝、水解好氧工藝、高負荷活性污泥工藝等技術。
二、農村污水處理設備二級處理工藝:
1、日處理能力在20萬立方米以上(不含20立方米/天)的污水處理設施一般采用常規活性污泥法或其他成熟技術。
2、日處理能力10萬~20萬立方米的污水處理設施,可采用常規活性污泥法、氧化溝法、mbr活性污泥法、AB法等成熟工藝。
3、日處理能力在10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可采用氧化溝法、mbr活性污泥法、水解好氧法、AB法、生物濾池等技術,也可采用常規活性污泥法。
三、 二級強化處理農村污水處理設備:
1、二級強化處理工藝是指除有效去除碳源污染物外,還具有較強除磷脫氮功能的處理工藝。
2、在對氮、磷污染物有控制要求的地區,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上的污水處理設施一般采用a/o法、a/a/o法等工藝,可慎重選擇其他具有相同效果的工藝。
3、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下的農村污水處理設備,除采用a/o法和a/a/o法外,還可采用氧化溝法、ABR法、水解好氧法和生物濾池法等具有除磷脫氮效果的污水處理設施。
4、如有必要,也可采用物理和化學方法來提高除磷效果。
四、 農村污水處理設備自然凈化工藝:
1、在嚴格的環境影響評價、滿足國家相關標準要求和水體自凈能力要求的情況下,可慎重采用城市污水排入河流或深海的處置方式。
2、在有條件的地區,可利用荒地、閑置地等現有條件,并可采用各類土地處理、穩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
3、如果城市污水二級處理出水不能滿足水環境要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采用土地處理系統、穩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進行進一步處理。
4、采用土地處理技術,嚴防地下水污染。
五、 農村污水處理設備污泥處理:
1、城市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應采用厭氧、好氧和堆肥方法進行穩定。衛生填埋場也可用于適當處置。
2、日處理能力10萬立方米以上的二級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采用厭氧消化工藝處理,產生的沼氣綜合利用。
3、日處理能力在10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可進行堆肥和綜合利用。
4、采用延遲曝氣氧化溝法、mbr活性污泥法等工藝的污水處理設施,污泥應穩定。采用物化一級強化處理的污水處理設施,對產生的污泥進行妥善處理和處置。
5、經農村污水處理設備處理后的污泥,滿足穩定化、組合化、無害化要求,可用于農田;不能用于農田的污泥應按照現行標準和要求進行衛生填埋。